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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专利申请办理的步骤

作者:江西百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09 08:48:47

公司类型有很多,其中个人独资企业就是一种,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合法所有者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交的材料一、名称核准:

1、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书(应企业名称、投资额、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事宜);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委托人身份证明。

二、设立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

3、企业住所证明、(所有权及使用权文件)租赁协议(复印件);注册公司小编注: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

4、出资额:货币出资(存单、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它产权作价数额;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或者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家庭成员签字)。

5、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

(1)行业审批文件(建筑资质证明等);

(2)专营、专卖审批文件(香烟等);

(3)有关部门审批文件(卫生许可等)。

6、委托代理人文件

(1)投资人的委托书;

(2)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一、什么是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二、商标异议申请程序是怎样的?根据现行《商标法》的规定,江西商标注册申请初审公告后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任何理由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异议首先由商标局审查作出裁定,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可以向商评委申请复审;对异议复审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诉讼。

三、商标异议申请有什么用?1、商标异议申请是防止自身商标被淡化、被弱化、被丑化以及被他人傍名牌的重要途径。2、商标异议申请是商标法赋予社会公众对即将授权商标表达自己主张的法定权利,当事人只有充分行使,才能维护自身利益。3、商标异议申请是防止他人抢注商标、版权、字号等在先权利的重要途径。4、商标异议是当事人阻止初审商标不能注册的最佳途径,可以阻止或延缓竞争者推出新产品。

四、商标异议申请一般多久能取得结果?自提交商标异议申请材料后一般需要1年至1年半取得结果。商标异议申请所需时间如下:商标异议申请时间:自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前一天)商标异议补充证据时间:提交申请后三个月内商标异议答辩时间: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商标异议申请审查: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根据《商标法》四十九条江西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规范连续使用注册商标是商标注册人负有的法定义务,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人均可以主张撤销,此即为“撤三”制度;撤三制度在整个商标法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不仅有利于“倒逼注册人真实使用商标”,“督促商标符号资源重返公有”,而且还“影响商标侵权和刑事责任的认定”,对其进行研究不仅具有较高理论价值还具有较强实践意义。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大冰泉”商标与“恒大”商标是否构成近似的纠纷,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恒大高新公司一直用维权的“恒大”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连续3年停止使用予以撤销。这对恒大高新公司而言,无疑是很大的一个损失。

商标的使用证据该如何保存,商标只有投入到实际的使用和经营当中,才能体现出它的价值所在,如果被核准注册却闲置不用,尽管法律为其预留了空间,但是这个空间是有限的,连续多年停止使用,己经失去了其基本的价值,称为“死商标”。商标法第四十九的成立,一个是可以避免商标资源的浪费,使得真正有使用意图的人利用商标资源,另一方面可以鼓励申请人积极使用尽所能的发挥商标的使用功能。在注册的过程当中,商标被提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通常有两个原因。

第一,商标寓意好,其他企业也想申请注册相同的商标,但是该商标己被注册,这就可以用连续3年停止使用作为理由申请撤销在先己注册商标,从而使得在后申请人可以顺利获得注册在后商标;

第二,在先己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申请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商标,阻碍了他后商标的注册,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申请撤销在先己注册商标,从而使得在后申请注册的近似商标得以获准注册。

近几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迅猛增长,但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文字数量有限,因此任何一件核准注册满三年的商标都有可能被他人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提出商标撤销申请。如何保留商标的使用证据,避免自身商标被他人提出撤销申请,就显得尤为得重要。

哪些使用证据是预防自身商标被他人以连续3年停止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的有力证据?对此,《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第六章对商标的使用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如下:

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使用服务相关的用品上;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在我国常用汉字只有8000个左右,随着商标申请注册量的不断增加,可以被用来作为商标标识的资源越来越少,因此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成为商标申请注册人获得商标权的重要手段之一,有着较高的应用频率。因此,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该有意识地留存、整理自身商标的使用证据,只有这样,任凭谁提“撤三”,都能将自身商标稳稳地攥在手心,不被他人夺走。

商标的转让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流程才能完成的,很多转让商标的人想很快的就能让商标被利用起来,将正在购买的商标运营到相关的品牌上,获取相应的经济价值。其中,商标转让中如果涉及到相关的大品牌商标,时间利用率高,对品牌来说是比较好的。那么,商标转让多长时间后可以开始用?

实际上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于抵债,即依法转让。若要商标能够成功完成商标转让,则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其中需要了解一下三点:

1、商标转让的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的文件: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复印文件、委托代理的提交出转让方与受让人分别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移转的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文件为外文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商标转让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确保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江西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一般来说,商标转让完成后,就能够利用商标了。但是在此之前,商标转让的流程一般在8—10个月左右,而商标转让的申请文件就需要1—2个月左右的时间,除此以外,在发出受理通知书需要4—6个月的时间。在商标转让的过程也需要注意商标的商品质量。在面对注册商标一致或者相似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商量,签订相关的协议,将相似或者相同的商标一同转让,这样就能有效避免之后出现商标转让后,发现原有企业仍然保存了相似的商标。若是商标局不予核准的,可以通过书面申请说明理由,而在商标转让经核准公告后,受让人则可以享受商标的专用权。

在商标转让期间还要注意的是,是否有将商标许可给他人进行使用,若有这样的情况,首先需核实商标所有人是具体的哪一位,再则就是可使用商标的人是哪位。这时需要与双方商量,在取得其同意的条件下,进行商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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