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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个人专利注册的详细流程

作者:江西百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09 08:48:22

本章注册公司为大家讲解一下工商注册之股份比例与税务相关,希望大家可以能够更加了解工商注册的税务。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涉及到的税务相关事务比较重要,首先由于可能注册公司耗时较长,在工商代理申领了营业执照后一定要在税务要求的时限内到税务局办理税务报到程序,核定税种税率,同时缴纳注册资本印花税,在同时要求代缴纳房产税方能报到,如果是虚假地址注册则可能导致不能报到甚至不能正常经营和申领发票,所以不管是自己办理公司注册还是中介代理注册公司都需要重点关注税务报到事宜。

江西商标注册时间较长、风险较高,很多企业等不了但又急于使用商标,怎么办?可以商标许可备案: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当然这种使用是有一定条件的使用。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标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为什么要进行商标许可备案?

(一)商标许可经过备案可以防止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处。被许可人可以正常使用商标而不侵权。

(二)商标许可备案便于商标局对全国商标使用许可情况的管理通过商标使用许可的备案审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商标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也可以通过《商标公告》向社会公布商标使用许可情况。

(三)商标许可备案也可以作为商标的一种使用方式,可以有效作为商标被撤三需要提供商标使用证收据的有力依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5、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商标对企业而言是开拓市场的有力武器,在使用武器之前得先拥有武器,其次再磨砺武器,毕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古训能流传那么多年,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提醒您,要想拥有武器必须先进行江西商标注册,商标注册成功后要注重商标的经营,而商标的经营使用过程就是磨砺武器的过程。商标的好坏取决于商标的经营情况,

一般来说,经营年限越久的商标其价值就越高。但是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商标被侵权的事件,小编下面就为您详细报道关于“真太太”侵犯“好太太”商标专用权被判赔80万的案件。

据网了解,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下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开庭近日审理了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好太太公司)诉东莞真想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真想家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好太太公司诉称,真想家公司仿冒“好太太”晾衣架的商品包装、装潢,并在全国各地开设多家仿冒“好太太”自营专卖店装潢的店铺,大量销售仿冒“好太太”的“真太太”晾衣架。好太太公司请求法院判令真想家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专业代办商标注册多年,建议各企业一定要注重商标注册,敢于用法律武器维护商标专用权。

据悉,好太太公司系晾衣架的生产销售商,其于2016年发现真想家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制造、销售了同类的晾衣架产品,有关产品在包装和装潢的颜色、字体等方面与“好太太”晾衣架近似,且产品的宣传册、型号等也与“好太太”的产品类似,此外,真想家公司授权开设的厦门某建材店的门头装饰、店内装修、店内陈列等与“好太太”晾衣架自营专卖店非常相似,

上述行为均涉嫌仿冒。据此,好太太公司认为真想家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严重影响好太太公司产品的销售量和利润,并给公司的商誉造成损害。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真想家公司不能证明“真太太”晾衣机的包装、装潢及其店铺系自己独立设计或者使用在先,而真想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多数股东、建材店都曾是好太太公司的经销商,说明“好太太”晾衣架的知名度以及其包装、装潢等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因此“真太太”存在故意搭乘“好太太”便车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法院判令真想家公司赔偿好太太公司包括合理维权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共80万元。此外,由于好太太公司未能证明真想家公司的侵权行为致使其人格利益受损,故对其要求赔礼道歉的请求法院未予支持。

很多商标申请人对于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可能都等不起,比较着急使用商标。又或者自己想要的或已经在使用的商标被别人注册了,还想要继续使用这个商标的话都只能购买商标通过商标转让来获得商标的专用权了。下面,我们公司为您介绍商标转让有哪些规定?

我国《商标法》第42条针对转让注册商标做出了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两者共同向我国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商标的转让其实就是商标专用权的转移使得权利人发生变化。而受让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应是在同种商品上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近似或相同的商标都要获得转让许可,就是所谓的一并转让。而在限期内没有一并转让的,那么注册商标将视为放弃申请。

一并转让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公众对于商品的误认和混淆。有效的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然而,对于转让的商标如果容易导致公众混淆和误认以及有不良影响的,我国工商局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告知不予核准的原因。如转让成功后,那么自公告之日后受让人的商标专用权就真正享有了。

其有效期可能是10年,可能不足10年。正在申请阶段的注册商标进行转让也是我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整个转让过程一定要真实准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商标转让有哪些规定?商标转让需要注意的细节很多,不注意可能就会导致商标转让失败或者转让的商标不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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